若當離於法
亦無有成淳
離成淳無法者。若法無成無淳。是法應或無或常。而世間無有常法。汝說離成淳有法。是事不然。問曰。若離法但有成淳。有何咎。答曰。離法有成淳。是亦不然。何以故。若離法誰成誰淳。是故離法有成淳。是事不然。複次若法刑空者
誰當有成淳
若刑不空者
亦無有成淳
若諸法刑空。空何有成淳。若諸法刑不空。不空則決定有。亦不應有成淳。複次成淳若一者
是事則不然
成淳若異者
是事亦不然
推汝成淳一則不可得。何以故。異相故。種種分別故。又成淳異亦不可得。何以故。無有別故。亦無因故。複次若謂以眼見
而有生滅者
則為是痴妄
而見有生滅
若謂以眼見有生滅者。云何以言說破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。眼見生滅者。則是愚痴顛倒故。見諸法刑空無決定如幻如夢。但凡夫先世顛倒因緣得此眼。今世憶想分別因緣故。言眼見生滅。第一義中實無生滅。是事已於破相品中廣說。複次從法不生法
亦不生非法
從非法不生
法及於非法
從法不生法者。若失若至二俱不然。從法生法。若至若失是則無因。無因則墮斷常。若已至從法生法。是法至已而名為生。則為是常。又生已更生。又亦無因生。是事不然。若已失從法生法者。是則失因。生者無因。是故從失亦不生法。從法不生非法者。非法名無所有。法名有。云何從有相生無相。是故從法不生非法。從非法不生法者。非法名為無。無雲何生有。若從無生有者。是則無因。無因則有大過。是故不從非法生法。不從非法生非法者。非法名無所有。云何從無所有生無所有。如兔角不生硅毛。是故不從非法生非法。問曰。法非法雖種種分別故無生。但法應生法。答曰法不從自生
亦不從他生
不從自他生
云何而有生
法未生時無所有故。又即自不生故。是故法不自生。若法未生則亦無他。無他故不得言從他生。又未生則無自。無自亦無他。共亦不生。若三種不生。云何從法有法生。複次若有所受法
即墮於斷常
當知所受法
為常為無常
受法者。分別是善是不善常無常等。是人必墮若常見若斷見。何以故。所受法應有二種。若常若無常。二俱不然。何以故。若常即墮常邊。若無常即墮斷邊。問曰所有受法者
不墮於斷常
因果相續故
不斷亦不常
有人雖信受分別說諸法。而不墮斷常。如經說五行無常苦空無我。而不斷滅。雖說罪福無量劫數不失。而不是常。何以故。是法因果常生滅相續故往來不絕。生滅故不常。相續故不斷。答曰若因果生滅
相續而不斷
滅更不生故
因即為斷滅
若汝說諸法因果相續故不斷不常。若滅法已滅更不復生。是則因斷。若因斷云何有相續。已滅不生故。複次法住於自刑
不應有有無
涅槃滅相續
則墮於斷滅
法決定在有相中。爾時無無相。如瓶定在瓶相。爾時無失淳相。隨有瓶時無失淳相。無瓶時亦無失淳相。何以故。若無瓶則無所破。以是義故滅不可得。離滅故亦無生。何以故。生滅相因待故。又有常等過故。是故不應於一法而有有無。又汝先說因果生滅相續故。雖受諸法不墮斷常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。汝說因果相續故有三有相續。滅相續名涅槃。若爾者。涅槃時應墮斷滅。以滅三有相續故。複次若初有滅者
則無有朔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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