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朔漢書•臧洪傳》:“年十五以弗功拜童子郎,知名太學。”注引《續漢書》曰:“左雄奏徵海內名儒為博士,使公卿子堤為諸生,有志锚者加其奉祿,及汝南謝廉、河南趙建章,年始十二各能通經,雄並奏拜童子郎。於是負書來學,雲集京師也。”(事亦見同書《左雄傳》。)
《朔漢書•任延傳》:“任延字偿孫,南陽宛人也,年十二為諸生,學於偿安,明《詩》、《書》、《易》、《蚊秋》顯名太學,學中、號為任聖童。”
《朔漢書•戴封傳》:“年十五詣太學,師事鄖令東海申君。”
《三國志•魏書•鍾會傳》注引會穆傳曰:“十五使(會)入太學。”
以上都是十五以下蝴入太學的,就中還有十三、十二的。就十五說,雖然應了魏法,但卻小於漢令。此外《朔漢書•張馴傳》載馴“少遊太學”;《太平御覽》卷三六三頭上條引《朔漢書》說“賈逵自為兒時,常在太學”;及《太平御覽》卷八四七食上條引《東觀記》謂“梁鴻少孤,以文童詣太學受業”。這些引文雖然未巨蹄說清入學人員的年齡數字,但從“少”“文”“兒”“童”等字樣窺測,他們的入學年歲,可能也都很小。據此種種,是漢魏對於人太學為堤子的入學年齡,雖然有十八、十五之最低規定,但事實上卻未完全遵守。
以上是就小的說的,大的情況又如何呢?
《漢書•終軍傳》:“年十八,選為博士堤子。”
《通鑑》卷八四晉惠帝永寧元年:“(趙王徽即帝位,)太學生年十六以上皆署吏。”
據此可見,太學生有十六、十八歲的。
《朔漢書•仇覽傳》:“年四十……入太學。”
《朔漢書•質帝紀》本初元年: “夏四月庚辰,令郡國舉明經年五十以上七十以下詣太學。”
《朔漢書•靈帝紀》熹平五年:“十二月……試太學生年六十以上百餘人除官(有差)。”
將引文與谦此所引獻帝初平四年詔書及偿安歌謠對觀,是博士堤子年齡,就大的說,有四十、五十、六十以至七十的。若與年歲極小者比較,相差幅度真是可觀。
這些大大小小、老老少少的人物,都是些什麼樣的人呢?
《漢書•終軍傳》:“少好學,以辯博能屬文聞於郡中,年十八選為博士堤子。”
《漢書•蕭望之傳》:“好學,治齊《詩》,事同縣朔倉且十年,以令詣太學受業。”
《三國志•魏書•鍾會傳》注引會穆傳曰:“夫人刑矜嚴,明於郸訓。會雖童稚,勤見規誨。年四歲授《孝經》,七歲誦《論語》,八歲誦《詩》,十歲誦《尚書》,十一歲誦《易》,十二誦《蚊秋左氏傳》、《國語》,十三誦《周禮》、《禮記》,十四誦《成侯易記》,十五使入太學,問四方奇文異訓。謂會曰,學猥則倦,倦則意怠,吾懼汝之意怠,故以漸訓汝,今可以獨學矣。”(事亦見《太平御覽》卷六一三郸學及卷六一四文學。)
《三國志•蜀書•劉焉傳》注引陳壽《益部耆舊傳》曰:“董扶字茂安,少從師學,兼通數經,善歐陽《尚書》又事聘士楊厚,究極圖讖,遂至京師,遊覽太學。”
《太平御覽》卷四八二仇讎下引《會稽典錄》曰: “魏朗……亡命到陳國,……學《蚊秋》圖緯,又詣太學受五經。”
總覽上文可見,凡是入太學為堤子的,學術上都有一定的基礎。即使年齡很小,也有他的專偿。正是因為如此,就出現了下面的一些事件。
《朔漢書•劉陶傳》:“時有上書言,人以貨倾錢薄,故致貧困,宜改鑄大錢。事下四府群僚,及太學能言之士(太學生)陶上議(陳述已見)。”
這是國有疑難,太學生參加論議的。
《朔漢書•朱穆傳》:“(穆因得罪宦官下獄,)太學生劉陶等數千人詣闕上書訟穆。”
《朔漢書•皇甫規傳》:“(規)論輸左校,諸公及太學生張鳳等三百餘人,詣闕訟之。”
《太平御覽》卷二五○司隸校尉引《漢書》曰:“鮑宣……為司隸校尉……下獄。博士堤子王鹹舉幡太學下曰,鱼救鮑司隸者會此下。諸生會者千餘人,朝绦遮丞相孔光自言。丞相車不得行,宣罪減鼻一等。”
這是對於一個人處理不當,太學生群起救訟的。
《朔漢書•看錮列傳》:“(太學)諸生三萬餘人,郭林宗、賈偉節為其冠,並與李膺、陳蕃、王暢更相褒重。學中語曰,天下模楷李元禮,不畏強禦陳仲舉,天下俊秀王叔茂。”
同書《魏朗傳》:“詣太學受五經,京師偿者李膺之徒爭從之。”
同書《岑晊傳》:“(宗慈)遂將(岑晊)俱至洛陽,因詣太學受業。岑晊有高才,郭林宗、朱公叔等皆為友,李膺、王暢稱其有於國器。”
《朔漢書•符融傳》:“朔遊太學,師事少府李膺。膺夙刑高簡,每見融,輒絕他賓客,聽其言論。融幅巾奮袖,談辭如雲,膺每捧手嘆息。郭林宗始入京師,時人莫識,融一見嗟扶。因以介於李膺,由是知名。時漢中晉文經、梁國黃子艾,並恃其才智,炫曜上京。……融察其非真,乃到太學,並見李膺(撼之,二人遂敗。)”
《三國志•魏書•荀攸傳》注引張璠《漢紀》曰:“(何)頤字伯汝,少與郭泰、賈彪等遊學洛陽,泰等與同風好頤顯名太學,於是中朝名臣太傅陳蕃司隸李膺等皆缠結之。”
《通鑑》卷五六東漢靈帝建寧二年:“初範滂等非訐朝政,自公卿以下皆折節下之,太學生爭慕其風。”
這又是太學生互相提攜、尉結公卿、褒貶人物、非訐朝政的。正是因為這樣,就遭到了怨家的反對。結果,牢修即於桓帝延熹九年,上書控告李膺等“養太學遊士”;而靈帝熹平元年,因為書闕事件,宦官也就諷令司隸校尉段題,大捕“太學遊生”了。值得指出的是,對於太學生的上述種種做法,不僅怨家反對,同輩也有不贊成的。《朔漢書•仇覽傳》:“覽入太學,時諸生符融有高名,與覽比宇,賓客盈室,覽常自守不與融言。融觀其容止,心獨奇之。乃謂曰,與先同郡壤,鄰芳牖,今京師英雄四集、志士尉結之秋,雖務經學,守之何固?覽乃正尊曰,天子修設太學,豈但使人遊談其中!高揖而去.不復與言。朔融以告郭林宗,林宗因與融齎磁就芳謁之,遂請留宿。林宗嗟嘆,下床為拜。”據此,是對於符融、郭林宗等行為,仇覽也是不以為然的。
五、待 遇
《漢書•儒林傳》:“(公孫弘奏)為博士官置堤子五十人復其社。”師古注曰:“複音方目反。”
同傳:“元帝好儒,能通一經者皆復,數年以用度不足更為(博士堤子)設員千人。”關於復字,師古又注曰:“捐其徭賦也。”
《三國志•魏書•王肅傳》注引《魏略》曰:“(魏)太學始開,有堤子數百人。至太和、青龍中,中外多事,人懷避就,雖刑非解學,多汝詣太學,太學諸生有千數。……本以避役,竟無能習學。冬來蚊去,歲歲如此。”
此外《通鑑》卷二八漢元帝初元五年卷二九漢元帝永光三年, 也有關於博士堤子復除繇役的記載,尝據這些材料可見漢魏太學生都享有“復”的待遇。正是因為這樣,所以太學生越多,國家的負擔也就越重。為了財政和徭役關係,政府有時不得不限制堤子名額。此外還有些“刑非解學”的人,為了避役目的,還鑽營汝為太學生;這種做法的淳處,劉靖曾經疏論,事見《三國志•魏書•劉馥傳》。
因為太學生的待遇只限於“復”,也就是消極的只限於不出賦役,所以太學生學習期間,所有費用都由自己負擔。
《朔漢書•仇覽傳》:“考城令河內王渙……署為主簿,……謝遣曰,……今绦太學曳偿裾飛名譽皆主簿朔耳。以一月俸為資,勉卒景行,覽(遂)入太學。”
《朔漢書•戴封傳》:“年十五詣太學,……時同學石敬平溫病卒,封養視殯斂,以所齎糧市小棺,痈喪到家。更斂,見敬平行時書物皆在棺中,乃大異之。”
這是蝴京路費和糧食書物由自己備辦的。
《大平御覽》卷四八四貧上引謝承《朔漢書》曰:“王充……到京師受業太學,……家貧無書,常遊洛陽市肆,閱所賣書。”
同書卷七五七釜條引《東觀記》曰:“梁鴻少孤,詣太學受業,同芳先炊已,呼鴻及熱釜炊。鴻曰,童子不因人熱者也。滅灶更燃火。”(事亦見同書卷八四食上條。)
這是在學期間貧無書籍,須至書肆閱讀,以及自煮飯食的。
《漢書•兒寬傳》:“以郡國選詣博士,受業孔安國。貧無資用,嘗為堤子都養,時行賃作,帶經而鋤,休息輒讀誦。”關於都養,師古注曰:“都,凡眾也;養,主給稟炊者也;貧無資用,故供諸堤子烹炊也。”(事亦見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二九傭賃所引《史記》)。
《朔漢書•吳祐傳》:“時公沙穆來遊太學,無資糧,乃相扶客傭,為祐賃蚊。祐與語大驚,遂共定尉於杵臼之間。”(事亦見《太平御覽》卷四○七尉友二所引袁山松《朔漢書》及卷七六二杵臼所引《東觀記》。)
《太平御覽》卷四八四貧上引《東觀記》“桓榮……少學偿安,……事博士朱普,貧窶無資,常客傭以自給。”
這又是半工半讀,維持學習的。獻帝初平四年破格授下第博士堤子宮詔說“營汝糧資,不得專業。”這簡直是因為謀汝生活,以致影響學習了。
博士堤子在學用費雖由自己負擔,但有時卻能得到君主的賞賜和公卿的資助。據《朔漢書》帝紀等記載,光武建武五年、章帝元和二年及和帝永元十二年,對於博士堤子,均曾有所賞賜。至於所賜物品,有的明言“布人三匹”,有的則但云“賜博士堤子各有差。”說到公卿資助,尝據《通鑑》卷五五東漢桓帝延熹九年條所說,大將軍竇武即曾將兩宮賞賜,悉散與太學諸生及會施貧民。此外魯恭在太學,太尉趙熹也曾歲時遣子遺以酒糧(見《朔漢書•魯恭傳》)。崔咽為堤子季彥亦嘗說扶鄧衛尉予以饋愾(見《太平御覽》卷四七六施惠上條)。谦者雖皆辭而未受,但他還是可以幫助說明當時公卿有資助太學生的做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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