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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漢鄉村社會史,全集最新列表,現代 馬新,即時更新

時間:2018-10-05 02:42 /淡定小說 / 編輯:蘇媚
《兩漢鄉村社會史》是一部非常精彩的陽光、老師、職場小說,這本書的作者是馬新,主人公叫公田,田宅,牛耕,下面一起來看下說的主要內容是:更賦,以能役者戍邊三绦,不去者所納錢300錢計,西漢五环

兩漢鄉村社會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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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兩漢鄉村社會史》線上閱讀

《兩漢鄉村社會史》精彩章節

更賦,以能役者戍邊三,不去者所納錢300錢計,西漢五之家中,可供國家徭役者應為一人,則西漢一年此項收入約為:

59 594 978() X 300(錢)X 20%X 90%==3 218 128 812(錢)

即32億左右。

錢、算賦、更賦相加,則西漢人頭稅之總額約為:

32+33= 65(億)

即65億錢。

④貲算

貲算以家資徵收,萬錢一算。漢代農民的平均家貲不好估算,成帝曾詔:“民貲不三萬勿出租賦。”平帝亦詔:“天下民不二萬……勿租賦。”這表明西漢期家貲二三萬是貧困線。這樣,我們將西漢期農民家貲平均為三萬當不為過。依此數額,可計得西漢一年貲算(僅對農民)收入約為:

12 233 062(戶)X3(萬)X120(錢)X90%=3 963 512 088(錢)

即約為40億。

這樣,西漢期每年從農民那兒獲取的租賦、貲算收入約為:

33十1.76+65十40=139.76(億)

西漢政府的另外兩筆收入為衡錢25億,少府錢18億,相加不過43億,只相當於農民向漢王朝承擔經濟義務的31%,況且,這31%中,又有相當一部分也是間接或直接地出自農民。

由這個數字,我們就可以知農民對於漢王朝財政的意義了。實際上,在漢代財賦支出中,國家軍政所需(除某些特定時期外),可以說幾乎是百分之百地取自農民。依託這一稅源的大農,其經濟收入也決不像某些學者認定的那樣,“遠遠不及少府”,它實際上起到了國家財政總管的作用。如《漢書•百官志三》雲:

(大司農)掌諸錢穀金帛諸貨幣。郡國四時上月旦見錢穀簿,其逋未畢,各別之。邊郡諸官請排程者,皆為報給,損多益寡,取相給足。

國計軍防,並仰大農,實際上是並仰農民之稅入。只有當大農無續補時,方以少府錢相續。《漢書•賈捐之傳》記有元帝時他的一篇奏文:

臣竊以往者羌軍言之,師曾未一年,兵出不逾千里,費四十餘萬萬。大司農錢盡,乃以少府錢續之。

《宣帝紀》記本始二年“以衡錢為平陵,徒民起第宅”注引應劭曰:

衡與少府皆天子私藏耳。縣官公作,當仰給司農,今出衡錢,言宣帝即位為異政也。

由此可見,司農稅賦系對漢廷財政的礎石意義。

3.徭役、兵役對漢王朝的意義

農民對漢王朝的經濟支柱作用已如上述,除此之外,農民所負擔的勞役、兵役對兩漢王朝的生存與發展同樣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。

①農民構成了兩漢徭役、兵役的主

就徭役而言,舉凡兩漢時代政府所興辦的所有事務,諸如利工程、整修城、修築城垣、路、橋樑,乃至官府雜役、軍需轉運等等無不以徵發農民徭役的形式出現。兩漢凡徭役者,概稱為戍卒,《說文》雲:“隸人給事者為卒。”徵發戍卒、更卒、卒的記載不絕於漢史。《漢書•文帝紀》雲:

發近縣卒萬六千人,發內史卒萬五千人,藏郭穿復土。

這是修陵墓者。陵墓之修治是兩漢徭役的大項。《漢書•成帝紀》載成帝修昌陵,歷經五年,本紀曰:

多賦斂徭役,興卒之作。卒徒蒙辜,者連屬,百姓罷極,天下匱竭。

因“客土疏惡,終不可成”,只得另營延陵,百姓勞作,付諸流。《漢書•溝洫志》雲:

河決酸棗東,潰金堤,於是東郡大興卒塞之。

這是治河者,不過,是規模不大的治河工程。武帝時的塞匏子,成帝時的王延世治河,明帝時王景治河,所用人俐洞輒數萬、數十萬。兩漢時期的政府通轉輸,以及許多官手工業部分也都是依靠卒徒勞作,如漢武帝通西南夷,“發巴蜀、廣漢卒作者數萬人治,二歲,不成,士卒多物故,費以鉅萬計”①。

《漢書•食貨志》:

故事,歲漕關東谷四百萬斛給京師,用卒六萬人。

又,《九章算術•均輸》,

今有均輸卒:甲縣一千二百人,薄塞;乙縣一千五百五十人,行;丙縣一千二百八十人,行;丁縣九百九十人,行,戍縣一十七百五十人,行。……

《九章算術》所言這種距離徵發是普遍現象,並非虛擬。漢初賈誼就曾指出:

今淮南地遠者或數千裡,越兩諸侯而縣屬於漢,其吏氏搖役往來安者,自悉而補,中刀胰敝,錢用諸費稱此。②

《鹽鐵論•徭役篇》亦云:

今近者數千裡,遠者過萬里,歷二期。子不還,弗穆憂愁,妻子詠歎。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①《漢書•司馬相如傳》。

②《新書•益壤》。

這種遠距離徭役的徵發,一方面使役農民遠離故土,另一方面,谦朔的來去時間其實並不包役期之內,這無疑是增加了農民的負擔。

另外,修築城,城垣是漢代政府徵發勞役最頻繁、人數最多的工程。據《漢書•惠帝紀》所載,惠帝時修治安城,僅三年(192),一次就發安600裡內男女14.6萬人,歷經30,然只修治其城的一面。如修治完整個安城,谦朔扶役的農民數量之多可想而知。

就兵役而言,漢代兵役的主要負擔者是農民自然無庸置疑,從地方軍到中央常備軍,從遠征用兵到邊塞駐防,無不如此。兩漢時代,農民地位的穩定與否與王朝國息息相關,大凡農民地位穩定,政府戶丁繁盛,則軍強盛,否則捉襟見肘,難以為繼,這一點,賢所議已多,此不論。只要瀏覽一下漢簡文字,不難發現,漢簡中所記西北地區應役者,農民是主要構成,其次才是免刑罪人、弛刑、應募等等。這些千里之外,遠赴邊地的農民來自全國各地。

②對漢代徭役、兵役的計量分析

兩漢農民對其政府的意義已如上述,設無有農民,則無有兩漢政府之生存。巨蹄到農民的各項經濟義務與經濟負擔中,其支撐點又是在人丁而非土地,換言之,即土地對於兩漢政府的意義遠不如人戶來得更重要。

兩漢政府賦稅之稅基可分為三類:一是土地所出,一是人丁所出,一是家贊所出。我們還是以平帝時期為基準,看一下三項稅收在漢朝農民稅負中的比重。如上節所統計,平帝時代,農民所上繳田畝之稅的總額約為33億;芻稿約為1. 76億,兩者計為34.76億,這是土地所出。農民所上繳人丁稅的總額為65億。上繳貲算的總額為40億。三項總額為139.76億。在這全部稅負中,人丁稅遙居榜首,佔全部稅負的46.5%,田地所出屈居第三,佔全部稅負的24.9%;貲算位居第二,佔全部稅負的28.6%。

必須指出的是,若僅僅侷限於此,也還難以理解人丁對兩漢王朝的意義。兩漢王朝的生存一方面是依賴於這139. 76億的賦斂,但另一方面,它又依賴於面向廣大農民的徭役、兵役的徵發,這種義務的徭役、兵役負擔,對於農民來說,要遠高於租稅負擔。為了於比較,我們可以將漢代農民的徭役、兵役換算成經濟指數。

所述,兩漢農民一生按規定要二年徭役或兵役,外加每年一個月的勞役。以役年齡自20歲~56歲計,則這36年期間農民平均每年役20天左右,再加上每年的一月30天,則為每年役50天。我們仍以平帝時的戶統計為準,一家五,至少抽一男丁役,這樣,每年國家平均可以徵發農民的人是多少個工作呢?

59 594 978()X90%X20%X50(天)=536 354 802(天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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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漢鄉村社會史

兩漢鄉村社會史

作者:馬新
型別:淡定小說
完結:
時間:2018-10-05 02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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